郎腿的陈剑秋,差点没被咖啡烫到。
“我让你坐了么?”
“你这椅子挺舒服,值不少钱吧。”陈剑秋拍了拍那把精致的椅子,市侩地问道。
中尉鄙夷地看了他一眼,直入主题。
“你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我另一个兄弟的安全,另外,我要200美金,我知道,那个印第安人至少值这么多钱。”
“你还真是个亡命之徒。”中尉脸上的鄙夷更重了,他在西部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没有底线,要钱不要命,只要钱给到位,谁都可以卖。
“谢谢夸奖,彼此彼此。”陈剑秋嬉皮笑脸地看着中尉。
“如果你再这么油嘴滑舌,我现在就让卫兵把你的舌头割掉。”中尉回到了自己的那张大桌子边坐下了。“你的兄弟总不会因为我割了你一个舌头,就杀了我儿子吧。更何况,你还杀了我的一个士兵。”
“那可不能怪我,是他先要杀我的。”陈剑秋一脸天经地义的样子,”好吧,那75美元,我不能做赔本买卖。”
“那你觉得我会么?你知道你们三个人每个值多少钱么?”
中尉从抽屉里拿出一份电报,走到陈剑秋的面前,递给了他,然后又坐回了自己的桌子后面。
>陈剑秋瞄了这张纸一眼
“爱德华:
通缉犯三人,尤塔因方向,赏金每人一百二十美金。不论死活!”
落款是莫里斯。
果然是电报!
在爱德华的注视下,陈剑秋把那张纸揉成了一个纸团,丢了回去,紧接着,他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笔记本,扔到了将要发作的中尉面前。
“他肯定没跟你提这个吧。”陈剑秋脸上的嬉笑不见了,他安静地坐在椅子里,看着中尉。
中尉从桌上拿起笔记本,开始翻看。他的表情一直在变化,作为很多事情的亲身经历者,对于日记中描述的事情,他的感受要比陈剑秋来的直接。
不过和陈剑秋一样,他也直接翻到了最后。
在看完最后一页之后,他把日记本合上,放回了桌上。
“是莫里斯杀了罗伯特上校?”与陈剑秋相比,显然他更了解自己的这位前上司。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