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眼陈剑秋:“天勇者,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陈剑秋清了下嗓子:
“出发!”
十八人的队伍肯定谈不上浩浩荡荡,他们如同月夜下的狼群,直扑美军的先头营地。
根据情报,那里有美军第六骑兵团的先头部队四十余人。
在匀速前进了一个多小时后,那个营地出现在了陈剑秋的视野里,美军毫不避讳,营地中灯火通明,如同荒原中的一盏明灯。
他们没有畏惧的理由,阿帕奇部落在他们几年来的追击下只剩下了一口气,不久前他们还刚刚打了一场胜仗。
自打克鲁克担任这个片区的美军最高指挥官后,对手下的军官们进行了“刻骨铭心”地战术教育,那些不听话的,要么被踢到了沙漠边缘吃沙子,要么直接被杰罗尼莫砍了脑袋。
他们学了乖,为了应对印第安人的夜袭,会把岗哨设立在营地外部,然后把队伍中诸如马车之类的辎重堵住营地的外围,
这样,当岗哨第一时间发现敌人时,营地内部可以第一时间依托辎重进行阻击。
陈剑秋从马上拔出了温彻斯特**,向后面高高举起。
十八个人分成了两队,从两个方向向营地冲去。
夜袭部队分两队,杰罗尼莫起初是不同意的。
队伍的人数本来就少,其中还有一个非战力的地质学家和一个女人,再分开,完全失去了冲击力。
>队伍的人员分配也很奇怪,陈剑秋带着丹尼、飞鸟、斑鸠和四个战士,而杰罗尼莫则带着剩下的人,无论是从沟通还是指挥,看起来都不是最好的方式。
可用陈剑秋的话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
“这次我们要做的是袭扰,而不是歼灭。”
他更希望这支队伍之间,能够通过战斗建立起彼此的信任。
此时,在营地外的岗哨上,两个美军的士兵正一边撒尿一边聊着天。
“罗伯特,下次排夜班的时候别再拉上我了?”一个士兵说道。
“丹尼斯,这可不是我说了算,你得去问头儿。”名叫罗伯特的士兵摇了摇脑袋。
“和我在一起值夜班你会很危险,不跟你开玩笑,这事儿我只跟你一个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