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如果尺度太严厉,会导致以后很多伪齐官员都不敢替我们效力,会得不偿失,所以我建议分成三个阶段来办案。
第一个阶段,金兵占领期间,这个期间的贪污受贿所得就不要追究了,但我说的宽容只限于利用职务贪赂,而涉及到恶行的,比如巧取豪夺,强占他们田宅店铺等等,这种涉及百姓恶行必须严查,不能姑息。
第二个阶段,是指空白期,金兵逃走,但我们还没有接手,我估计很多官员都会利用这段时间捞取好处,事实上,金兵一旦逃走,那么所有的官仓财物都应该是我们的战利品,所以这个阶段的贪污的财物必须全部追回,官员可以不承担罪责,但要革职。
第三个阶段,是指我们接手后了,这段时期贪污受贿就按照大宋律法处置,既要没收财物,也要追究刑责,一律以全家流放积石县处置。
张妙笑道:“感谢郡王给了我们一个尺度,尤其是惩处办法,流放积石县不错。”
停一下,张妙又道:“但在实际办案中,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第二个阶段,空白期犯罪,**们肯定不会承认是空白期犯罪,而肯定是在金兵占领期,尤其是普遍烧毁帐簿的情况下,光凭人证还是很难定罪,卑职的意思是,是不是设定一个额度,我不管你是空白期还是金兵占领期,超过这个额度我都要没收。”
陈庆点点头,“那就以一千贯为界,如果能说明财产来源,就放过,说不清财产来源部分,一千贯以下放过,一千贯以上没收。”
新任凤翔知府江旷远道:“其实这里面还是有问题啊!比如他把贪污的钱拿去成都用他妻儿的名字买了店铺,我们也查不到。”
陈庆淡淡道:“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把德行看得这么重的缘故,统治者都知道,用制度来约束**是不会有效果的,关键是自身修德,我们定一千贯的额度更多是一种宽恕,让小**们放下担忧,事实上,在金兵严酷的压榨下,就算想贪钱也没有财源,可能利用什么漏洞贪了几百贯钱,只要没有超过尺度,他自己也心安了。
总之一句话,这次凤翔事件,大家不是过来查**,我虽然要严打洛文清团伙,但绝不想弄得人人自危,大家明白了吧!”
张妙点点头,“我明白了,这次追查财产只限于凤翔,只限于洛文清团伙。”
陈庆暗暗赞许张妙理解透彻了自己的意图,各地官员肯投降自己,依附自己,是因为自己能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如果自己整天要查**,那天下谁还会来支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