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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年长有妻儿者流浪街头,那么好了,将会有帝国惩戒署的相关人员带着流浪者,直接找到相关的家庭中。
轻则课以大额罚金,重则以“忤逆之罪”论处,处以公开鞭刑后,抄没全部家产直接投入苦役营中,一直到死都出不来。
按照华夏传统的尊老爱幼理念,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若是不履行义务,子女就犯了“忤逆之罪”,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基本上没人敢把这事当儿戏。
这一套制度虽然简单粗暴,但不能否认效果非常好。
在大唐帝国很多的城市街头巷尾,几乎看不到流浪的人群,没人能够承受由此引发的沉重代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