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昏暗中,苏长歌缓缓睁开双眼,扫了一眼四周,猛的愣住了。
天哪,这是什么破地方,昏暗的烛光下,遍地**,空气中弥漫着作呕的气味,脏乱差到了极点。
低头一看,身上盖的被子黑乎乎的,不知多长时间没有洗了,汗味和脚臭味夹杂着冲入鼻子,熏人无比。
手上还紧紧攥着半块干巴巴的剩馍,干的跟石头一样,一看就知存放了很长时间。
“什么情况啊?”
苏长歌简直无语了。
自己不会是夺舍到乞丐身上了吧?
为了搞清楚状况,他读取记忆。
很快明白了,原来并非乞丐,而是夺舍到了中州道域一个苦命人身上,这人名叫高云山,以前是青虹剑宗的天骄,因为一场意外,修为尽失,变得人人看不起,无数人大骂废物,就连老婆都跟别人跑了。
那老婆名叫南宫艳,当初因为高云山是天骄,费尽心思讨好他、巴结他,后来高云山修为一落千丈,南宫艳二话不说,立刻抬起**跟人跑了,没得商量。
现在高云山居住在破落的桥洞中,锅碗瓢盆凌乱的放了一地,这就是平常煮饭的东西了。
手里的半块干巴剩馍,也是在外面讨来的,一直舍不得吃,残喘续命。
眼下,他颓废的拍打着额头,唉声叹气。
“唉!她马上又要和相好的过来嘲讽我了,我活着就是个失败,我不如死了算了……!”
“可是,父母生我养我,还不知道我现在已经堕落成这般模样,我若这样无声无息的死了,怎么对得起他们……我这一生、真是、太失败了!”
苏长歌眉头一皱。再读取一些记忆,这才知道,原来南宫艳傍上的那个男的,是个大款,说是大款,其实只不过是比青红剑宗稍强点的一个势力罢了,他在那势力里面负责采购物资,采购这差事大家都懂,油水颇丰,长久以往攒下不少家底,把那女人养的白白嫩嫩,油光水滑,也因此,那女人现在过着优质无比的生活,整天闲的卵疼,就到处找乐子,隔三差五就过来取笑高云山,原因是因为当初她拍**走人的时候,高云山气不过,说:“你等着,总有一日,我会重回巅峰,让你高攀不起!”
就因为有这句话在,高云山像是卡住了一口气,才一直坚持活到现在。
不过也快到极限了。
他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不,是摧残,已经没有生活下去的信心了。
如果不是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