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新秦法刑事法第三条规定:谋反罪(5 / 6)

,大声道:“怎么,你们是要造反吗?”

这如雷霆的一嗓子。

顿时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在雍城守卫军的守卫下勋贵侯爵,伦候,五马候,竹邑候,囊候,武安侯,泾阳候,秦伯候等侯爵,一个个都扭头看来。

而在更里面,关内侯赢路也眉头紧皱扭头看来。

最里边,闫怀,冯世杰,江城等人也远远看来。

“根据新秦法刑事法第三条规定,凡不尊从皇帝、中央朝廷郡县官员政令者,试图颠覆官员权威者,试图游离秦律之外者,即为谋反罪。”

“刑事法第三条细则第一则,不尊政令释义为自上而下及下政令实施过程中,有违背、阻碍政令实施的行为。”

第一章,拒不从谋反罪,无视朝廷政令,经宣传司宣传员‘三劝’无果,廷尉司即可对其主要人员执行为期三个月以内的关押。

第二章,谣言谋反罪,对朝廷政令进行恶意抨击或假托其他谣言造成达百人以上抵触政令行为,主谋重判为期六十年以下奴等或夷等,同谋次减,其余人等执行为期十年以内关押。

第三章,阻碍谋反罪,对朝廷政令进行恶意阻止者判决十年以下奴等。

第四章,聚众谋反罪,联合一百人以上对朝廷政令进行恶意阻止并导致人员伤亡,主谋重判为期一百二十年以下奴等或夷等,同谋次减,其余人次次减。”

嬴城在普法,站的高高的普法,扯着嗓子在喊:“但是,朝廷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自首伏法者,及时醒悟者,主动自举或参与但举报者并不处刑事罪,只以教育为主。”

“刑事法第三条细则第二则,颠覆官员权威释义为存在谋杀、殴打、威胁、贿赂等恶意方式试图颠覆官员权威的行为。”

“第一章,谋杀谋反罪,对朝廷官员进行谋杀,导致官员伤残或身亡,凡指使者、参与者、知情者、未阻止者以刑事处罪,剥夺其一切人权,贬为夷等,降无可降处以斩首,其内应包含奴夷管理条例。”

“第二章,殴打谋反罪,对朝廷官员进行殴打,导致官员轻、轻重、重伤,凡指使者、参与者、知情者、未阻止者以刑事处罪,以八十年以下降等处罪,降无可降处以斩首,其内应包含奴夷管理条例。”

“第三章,威胁谋反罪,对朝廷官员以官员自身及家人等人的安全及升迁对官员进行威胁,凡指使者、参与者、知情者、未阻止者以刑事处罪,处以六十年以下降等处罪,降无可降处以斩首,其